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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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2003〕1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积极稳妥地实施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基厅〔2003〕6号)要求,现就做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精神,着眼于全面提高试点项目教学、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为试点项目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业务骨干,保证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既要体现试点项目的统一要求,保证培训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又要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保证培训工作的实效性。要分级负责、分层培训,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各级试点工作骨干,要先培训后上岗。

  二、培训对象、内容和目的

  1.培训对象:培训分为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国家级培训的对象为省级项目骨干人员,主要为承担省级培训指导教师任务的骨干人员、合作高校教师和部分管理人员。省级培训的对象为经过选拔的项目学校教师和县级技术人员。

  2.培训内容:培训分为10部分,每个部分包括若干个具体模块,不同模式的参训人员和不同层面的指导教师将选取不同的内容和模块(详见附件一)。

  3.培训目的:为项目学校的骨干教师和技术人员提供不同层面的技术培训,使他们了解现代远程教育在西部农村贫困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试点项目三种模式技术解决方案的特点,掌握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初步掌握现代远程教育的三种模式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能够在当地承担示范、培训、为教学和经济发展服务的任务。

  三、培训环境

  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在确定有关单位或其他培训机构作为本项目培训基地时,要与教育部-李嘉诚现代远程教育扶贫示范工程等项目相衔接,整合设备和师资等资源,在原来培训配备条件基础上,按照本项目培训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保证本项目培训教学计划的顺利进行。

  四、形式和进度安排

  培训时间要集中安排,时间为15~20天,约100~120学时。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实际操作、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在项目招标结束后,即开始国家级培训,国家级培训完成后,再开始省级培训。

  五、培训经费的分配方案与使用

  本项目模式一培训工作由各地根据需要自行组织。模式二的国家级培训,中央财政投入60万元。模式二的省级培训,按每个点2000元培训费的标准,每个点培训2人,中央财政投入1003.2万元,地方按1∶1配套。模式三由项目中标单位按要求负责做好培训工作。经费单独列支,接受项目的审计。

  六、组织领导

  试点项目培训工作在我部指导下统一实施。国家级培训任务由中央电教馆承担,省级培训任务由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我部将组织专家组和有关管理人员对国家级和省级培训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开展形成性和总结性评价工作。

  各省级培训机构要在各省级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和中央电教馆的统筹协调下开展工作。各省级培训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强调教学实用性和针对性制定培训计划,要指导培训基地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并将培训计划和教学计划报中央电教馆审核后执行。

  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省级培训工作的考核、审查和总结工作,并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对优秀者应给予奖励。

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示范项目培训课程指导纲要

  一、课程任务

  为使“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示范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和发挥作用,本培训要使项目教学示范点的受训教师了解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了解西部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掌握计算机、Internet、卫星IP广播的基本知识、技能,具备获取、传输、处理和应用信息的基本能力,能够在当地承担示范、培训、为教学和经济发展服务的任务。

  二、教学目标

  模式一:

  ▲了解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应用

  ▲掌握通过视听设备辅助教学的知识和技能

  模式二:

  ▲了解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应用

  ▲掌握通过视听设备辅助教学的知识和技能

  ▲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应用

  ▲掌握因特网的基本知识和应用

  ▲掌握卫星IP广播等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技能

  ▲学会选择、组织、整合、利用多种媒体资源,用于教学实践

  ▲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树立网络安全意识和知识产权的观念。

  模式三:

  ▲了解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应用,了解国内外远程教育发展的趋势和动态

  ▲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应用

  ▲掌握因特网的基本知识和应用

  ▲掌握卫星IP广播等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技能

  ▲掌握计算机局域网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应用

  ▲学会选择、组织、整合、利用多种媒体资源,用于教学实践

  ▲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树立网络安全意识和知识产权的观念。

  三、教学内容和课时安排

  培训分为10个部分,每个部分包括若干个具体模块,不同模式的参训人员和不同层面的指导教师将选取不同的内容和模块,主要内容如下:

  1.现代远程教育简介

  2.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3.视听媒体辅助教学

  4.计算机基础知识

  5.Windows XP操作系统

  6.Office XP

  7.Internet网络

  8.计算机局域网

  9.卫星数据(IP)广播接收系统原理和应用

  10.资源管理、利用和整合

  试点项目将根据上述内容,确定统一教材。

  教学内容分为七个部分,总学时数128学时,其中教学124学时,考核4学时。建议教学与实践比例为4∶6。

  1.现代教育技术简介:4学时

  2.计算机基础知识:4学时

  3.Windows XP操作系统:28学时

  4.Office XP:32学时

  5. Internet网络:16学时

  6. 卫星数据(IP)广播接收系统原理和应用:32学时

  7. 资源管理和利用:8学时

  四、教学方法与教材

  教学主要在计算机多媒体教室内进行,保证一人一机。教学活动应采用小组讨论和协作学习的方式。

  教材与教学参考书:另行通知。

  各校应配合教学自编讲义。

  五、考核

  考核包括考勤、作业、笔试、实践。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以上为合格),时间为4学时。其它部分成绩采用合格不合格,四项成绩中有一项不合格视为总成绩不合格。

  六、各部分教学目的和内容具体安排

  1.现代教育技术简介

  教学目的: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概念和应用,树立起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

  教学内容:现代教育技术的概念、特点及发展。

  (1) 现代教育技术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2) 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改革中的作用和意义

  (3) 现代远程教育的概念、技术及发展

  2.计算机基础知识

  教学目的:了解计算机的发展、用途和多媒体技术,能正确使用计算机。

  教学内容:计算机的发展、用途,计算机系统的组成(软件系统,硬件系统),多媒体技术应用基础、计算机基本操作。

  3.Windows操作系统

  教学目的:能够独立安装、使用、维护Windows,熟练掌握Windows的基本操作,学会使用防病毒软件和压缩软件。

  教学内容:Windows XP的功能及特点,Windows XP的运行环境,Windows XP的安装,Windows XP的基本操作,Windows XP的文件系统,Windows XP的控制面板,Windows的多媒体功能,防病毒软件和压缩软件,系统恢复和维护,应用软件的安装与卸载。

  4.Office XP

  教学目的:能够独立安装Office XP,熟练使用Word进行编辑排版,熟练使用PowerPoint制作电子教案,了解Excel的使用。

  教学内容:Office XP的安装、注册。

  Word:文档的基本操作、排版、表格、综合实例;

  PowerPoint:制作、设计和排版电子教案,电子教案的处理与播放;

  Excel:建立、编辑、格式化工作表,简单图表处理。

  5.Internet网络

  教学目的:了解因特网基本知识,熟练使用浏览器进行信息资源查询、收发电子邮件,学会拨号上网的基本方法,了解网页的制作方法。

  教学内容:因特网基础知识、 浏览器使用、搜索引擎的使用、收发电子邮件、 拨号上网的配置和连接。

  6.卫星数据(IP)广播接收系统原理和应用

  (1)卫星通信应用简介

  教学目的:了解信息和通信技术在教育发展和改革中的地位与作用,了解教育卫星宽带网的组成、传输方式和节目构成。

  教学内容:卫星通信基本原理及其在教育中的应用,中国教育卫星宽带多媒体网(CBESAT)简介。

  (2)Ku波段卫星接收系统原理与安装调试

  教学目的:了解Ku波段卫星接收系统基本原理,能够独立安装、调试和维护卫星接收系统。

  教学内容:Ku波段卫星接收系统基本原理、接收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防雷。

  (3)卫星数据广播(IP)节目的接收与应用

  教学目的:能够独立地安装卫星接收卡及其软件,熟练使用接收软件接收教学资源。

  教学内容:IP接收原理简介,DVB数据接收卡(包括驱动程序、接收程序)的安装与调试、设置参数配置,IP接收软件的注册与使用,IP接收中常见硬件和软件故障的排除方法。

  7.资源管理和利用

  教学目的:能够对所接收的资源进行简单管理和应用,树立对知识产权的正确态度。

  教学内容:远程教育扶贫资源简介、接收资源的分类存储、管理和应用、知识产权保护。

  提出任务,组织学员完成一个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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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检认证工作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 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检认证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年检认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把关不严等问题,致使有的企业利用国家对劳服企业的扶持优惠政策,钻税收减免的空子,获取国家的税收优惠
,对此应该坚决制止并予以纠正。为了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劳服企业在就业和再就业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令第66号《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原劳动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劳部发〔1996〕9
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劳服企业年检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劳服企业年检认证的政策法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劳服企业年检认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高的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税务部门要本着对国家负责为企业服务的原则,按照《规定》和《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对劳服企业年检认证工作。对符合
劳服企业条件的要及时认证并落实税收减免等扶持优惠政策;对不符合劳服企业条件的,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原则,不予认证。没有办理年检认证或年检认证不合格的劳服企业,税务部门不予办理税收减免手续;应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注销其《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
对年检认证不合格又已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劳服企业,税务部门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规定对当事人做出处理;对已承担安置失业人员、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任务,而又没有享受国家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的劳服企业,可按照《通知》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二、加强对年检认证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是保证劳服企业年检认证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监督检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和税务部门重点检查的方式,并将每年的年检认证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每年对劳服企业
年检认证工作进行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除在全国进行通报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对劳服企业证书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劳服企业证书是认定劳服企业资格的有效凭证,只有取得证书的企业,才有资格申请享受国家给予劳服企业的税收减免等扶持优惠政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和编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
要依据《规定》和《通知》对劳服企业进行性质认定,审查合格并在发证机关处加盖公章后发给《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谁发放证书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劳服企业证书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证书管理、发放的规章制度,严禁
违反政策、弄虚作假,以确保劳服企业年检认证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通力合作,认真做好劳服企业年检工作。



1998年12月16日

关于印发《丹东市市级融资平台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丹东市市级融资平台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丹政办发〔201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丹东市市级融资平台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丹东市市级融资平台国家开发
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级融资平台借入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以下简称“贷款”)资金管理,保证贷款资金的规范合理借入、安全有效使用和按时足额偿还,根据《辽宁省省级融资平台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辽债发〔2010〕2号)和《辽宁省省级融资平台转借贷款项目资金提款报账管理办法》(辽债管〔201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融资平台承贷并转借市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的贷款资金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丹东市投融资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是贷款资金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及协调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丹东市债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债务办”)。成员单位为市人大财经委、市财政局、金融办、发改委、住建委、审计局、监察局、国土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重点区域规划的项目开发、融资总量、结构及信用措施落实;协调和监督融资平台的管理;协调市直项目单位和各县(市)区及其融资平台的信用建设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协调制定、整合相关信用支持政策和方法;协调落实资金管理办法、还款措施,确保按时偿还贷款等。

  第四条 市债务办是负责贷款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市级融资平台业务工作;配合省债务办及国家开发银行对贷款项目的评估、审核;审核市级融资平台报送的提款用款申请;监控市直相关项目单位及各县(市)区还贷情况,按照转贷协议的还款期限,督促项目单位在规定时日内将需偿还的本息资金归集至市债务办成立的“偿债资金专户”;指导各级政府及项目单位偿还贷款的约束机制建设,并开展日常监督考核;组织对贷款资金的会计核算;组织对贷款项目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 市政府指定的向省级融资平台借入贷款的市级融资平台是市级承接平台。其在市债务办的业务指导下,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向省级融资平台借入贷款;落实项目自筹资本金;统计汇总各项目单位报送的提款、用款申请,并报市债务办;向项目建设相关协议及商务合同中规定的合作方、供应商、承包商(以下简称“交易对手”)或市政府指定的其他平台账户支付资金;按转借协议规定,按时足额还贷;提供市债务办、省级融资平台及国家开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市政府设立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或部门)为项目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申办和提交项目前期相关批件、可研报告等手续;组织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按项目工程进度,向市级承接平台提出用款申请;按照市级承接平台要求,提供项目管理所需材料。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债务办、市级融资平台一体化的市级贷款融资管理机构体系全面负责对市直相关项目单位及各县(市)区贷款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贷款借入

  第八条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全地区重点规划和重大战略实施要求,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贷款资金投向属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范围,包括公共基础设施、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集群、文化产业、民生领域等;

  (三)建设项目应具备立项、可研、土地和环保审批手续;

  (四)落实项目自筹资本金;

  (五)具有明确和稳定的还贷资金来源;

  (六)建立切实可行的还贷机制;

  (七)国家开发银行和省市债务办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 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借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申报及审批程序为:项目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在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科学合理论证的基础上,以项目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政府正式文件向市债务办提交贷款申请;市债务办对贷款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领导小组批准;领导小组对贷款申请批准后,由市债务办按批准意见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向省债务办提交贷款申请和相关审批要件。

  第十条 项目贷款申请经国家开发银行核准后,根据市债务办的要求,由市级融资平台负责与省级融资平台签订转借协议,并副署相关单位出具的还款承诺函;市级融资平台按省级融资平台转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利率、提款计划、还款计划等内容与项目单位签定转借协议,并副署相关单位出具的还款承诺函。

  第十一条 市债务办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项目单位、项目县(市)区提供质押或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十二条 市级承接平台及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向交易对手支付贷款资金的其他平台分别在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省开行”)设立项目贷款资金专户,用于存入和支付项目自筹资本金,以及提取和支付贷款资金。同时,市级承接平台需将账户开设情况及时报市债务办。

  第四章 贷款使用

  第十三条 贷款资金的使用根据《丹东市市级融资平台转借贷款项目资金提款报账暂行管理办法》(丹财债〔2010〕95号)的要求,实行提款报账制度。

  第十四条 市级融资平台按照转借合同约定的提款计划向省级融资平台申请贷款资金,并及时办理拨付手续。贷款在途利息由最终债务人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贷款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应与项目自筹资本金的到位和支出同比例进行。

  第十六条 贷款资金的使用必须专项用于国家开发银行核准的项目。

  第十七条 贷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实施,并作为使用贷款资金的前提条件。具体要求为:一是项目实施要实行政府采购,在政府采购前,各项目单位应向市债务办报送项目采购清单(包括货物、土建和咨询服务),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实施采购,项目的采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二是加强融资工程概预算和决算审查,规范预决算行为。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查认定,作为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程款的拨付、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对于需经其他商业银行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等支出,由项目单位向市债务办提出申请,由市债务办与省债务办及省开行协商确认后,项目单位、经办商业银行方可与省开行签订二次支付监管协议。

  第十九条 市级承接平台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各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实时掌握贷款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并于每月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债务办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报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债务办报送季度分析报告,年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债务办报送年度总结报告。

  第五章 贷款偿还

  第二十条 市级融资平台根据市债务办的要求和转借协议及时向项目单位下达次年还贷计划(每年10月30日前),并于还本付息日前15 个工作日下达还本付息通知单,同时抄送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市级承接平台应按还贷计划和还本付息通知单组织项目单位做好还贷资金的落实工作,按时足额还贷。

  第二十二条 项目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还贷计划将还贷资金列入部门预算或年度财政预算,并将还贷资金来源明确至具体科目项下。建设期内,申请用款的单位须根据市债务办的要求,在开行设置的项目账户内预留利息,确保按时足额还贷。

  第二十三条 项目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要在财政部门建立开行贷款还贷准备金,还贷准备金规模原则上按贷款余额4%的比例提取,必要时由市债务办统一归集至“偿债资金专户”。还贷准备金的来源包括:预算安排,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财力的增长情况适当安排偿债准备金;政府性基金;融资平台经营收益;项目单位上缴收入;处置国有资产收入;政府融资项目的土地收益和税收。

  第二十四条 项目县(市)区及项目单位未能按时足额还贷,根据市债务办意见,由市财政部门采取日常资金调度扣款、年度结算扣款等方式扣收逾期还贷资金及其复利,同时市债务办有权视实际情况采取停止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批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项目需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由市级融资平台向市债务办提出申请,市债务办商请省债务办同意后执行。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贷款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贷款资金安全有效以及项目顺利实施。项目竣工后,市财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和项目决算报送省级融资平台和省开行。

  第二十七条 市债务办应会同市相关部门对项目进展及贷款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截留和挪用项目贷款资金、未落实配套资金、弄虚作假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可以采取停止贷款发放、提前回收贷款等措施,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违纪的依据纪律处分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项目县(市)区及项目主管部门自行承担。

  第二十八条 审计部门依法对贷款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市债务办、市级融资平台、各级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分别按各自职责负责收集和保存项目实施和贷款资金管理的相关资料,并建立相关工作档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贷款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债务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行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

丹东市投融资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赵连生 市 长

  副组长:于国平 常务副市长

  成 员:安振利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

     于一贫 市财政局局长

     宋 玉 市金融办主任

     胡昌礼 市发改委主任

     刘焕友 市住建委主任

     张东贵 市审计局局长

     邹积庆 市监察局局长

     陈万玉 市国土局局长

     辛书举 市人民银行行长

     刘云汉 市银监局局长